「歷史建築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眷村民宿經營試辦計畫」說明會

一、計畫依據

依據民宿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第7目「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或登錄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已擬具相關管理維護或保存計畫之區域。」試辦眷村民宿經營計畫。

本案管理人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業於107年2月8日向本局提報「桃園市歷史建築中壢馬祖新村管理維護計畫」備查在案,符合上開設置民宿地區之規定。

二、說明會目的

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自2004年依文資法登錄為歷史建築後,基於不同的文化政策目標,整體園區規劃為ABCD四大區域,活化方式包括藝文展演活動、主題故事常設展、藝術創作、文創業者進駐計畫以及眷村民宿等。本園區之D區即將試辦眷村民宿經營計畫,藉由民宿業者的創意與經驗,公私協力,共同開啟眷村文化保存生活化的創新模式,提升桃園市眷村保存以及在地旅遊之品質。

爰此,在本案試辦計畫正式公布之前,先行召開說明會,一方面說明本局試辦眷村民宿經營計畫之目的與執行方式,二方面了解民宿業者對於參與本計畫之意向以及需求,直接溝通交換意見,提高本案之可行性。

三、說明會時間  107年11月22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4時

四、說明會地點  桃園光影電影館2樓電影院內(桃園市中壢區龍清街116巷31號

五、邀請對象

(一)說明會訊息將刊登於本局活動網站,周知一般民眾。

(二)本市登記在案之民宿經營業者等相關組織團體。

(三)本府民宿主管機關觀光旅遊局。

六、說明會流程

(一)主持人致詞(2分鐘)

(二)業務單位簡報說明(15分鐘)

(三)馬祖新村眷村民宿規劃基地參觀(40分鐘)

(四)綜合討論(50分鐘)

(五)主持人結論(5分鐘)

七、聯絡資訊  若有任何問題或建議,歡迎來電 (03)284-1866 分機625 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