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馬祖新村「眷村x文創媒合育成中心」進駐計畫

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經本局分年分期進行修復及活化再利用,以眷村文史展示、文化創意及影視培育為發展主軸,常年辦理文創商家進駐、職人村、眷村民宿等實驗計畫。本計畫特別規劃以「媒合」及「育成」為目的,透過與學術單位合作引進研究及教學專業,在持續積累馬村文史厚度及文化創意底蘊的同時,亦促進園區與社群交流,邀請全民共筆續寫馬村新頁。

 

■ 進駐空間: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7號(部分空間)、8號眷舍,使用範圍詳如計畫實施辦法附件1。

■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10年11月29日(一)17:00止,申請資料請於截止時間前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達本局文創影視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郵寄請註明「翁小姐收」)。

■ 申請資格:隸屬依大學法設立並授予學士以上學位之高等教育機構之研究團隊。

■ 進駐期間:為期2年,至多可再延長2年。

■ 進駐所需費用:進駐期間免收租金。惟其他因計畫運作衍生之各項費用仍由進駐單位自行負擔,並需繳交履約保證金新臺幣5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