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馬幼有藝思」藝術駐村計畫,徵件至10月3日止

 

❝馬幼藝所是什麼❓❞​
馬幼藝所位於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前身為馬祖新村幼兒園,是許多馬村原住戶的母校,在桃園市政府接手管理馬村後,全力推動成立「眷村文創園區」,幼兒園也在109年以「馬幼藝所」為名正式開放啟用。​
❝藝術進駐計畫做什麼❓❞​
為了持續推動眷村文史保存以及藝術人文教育自幼紮根,同時推廣兒童及親子友善的藝文活動,文化局將於112年度辦理「馬幼有藝思」 藝術駐村計畫 ,公開徵求藝文團隊進駐,為孩子帶來精彩的主題展覽與表演節目,以及豐富多元的藝文推廣活動,讓親子在馬幼共創美好時光。即日起至10月3日止,歡迎投件哦!​

🚩「馬幼有藝思」藝術駐村計畫徵件辦法

一、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0月3日(星期一)下午5時。

二、​進駐期間:112年全年度分為3檔期,每1檔期為期4個月,各由一進駐單位執行計畫。

三、申請資格:

(一)表演藝術類:於國內登記立案或設立,並從事各項演藝活動之團隊或公司。

(二)視覺藝術類:單一策展人或策展團隊代表須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在臺居留證,或屬在臺立案之團體、工作室、公司、法人等組織。

四、執行內容:執行策展或表演節目、辦理藝文推廣教育活動。

五、預算:每一申請計畫以新臺幣70萬元為上限,預算編列應含執行計畫之所有經費項目與對應額度。

六、申請方式:請於徵件期間備妥申請文件並妥善包裝密封,以郵遞掛號寄達(非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本局文創影視科辦公室(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文創影視科),逾期不予受理。

七、徵件辦法及相關申請文件,請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官網逕行下載運用。

八、本局將於收件後擇期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官網。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文創影視科翁小姐(03)332-2592分機8721,或e-mail至10035577@mail.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