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為生了三個小孩,我跟我先生工作也穩定,我自己的人生與家庭就可以安定下來,沒想到先生突然病倒!
當時被醫院診斷出來是肝病,醫生告訴我,他可能活不過三天,真的是晴天霹靂。我一人帶著三個小孩還好小,不知道怎麼辦,當時有位楊營長的太太介紹屏東一位老醫師給我,他自己種藥材,聽說很有用,我本來想幫我先生請假到屏東去看,可是醫院不肯。醫生的理由是為我好,他看我三個小孩很小,很有可能還要辦喪事,會忙不來,所以要我把先生放在醫院比較好處理。
後來,我就自己跑去屏東拿藥,去了一天,剩兩天,藥到底有沒有效?只能試試,我從台南叫了一部計程車,當時台南到屏東,車資要三千元,民國五十幾年的錢很貴!如果不是我做頭髮,這樣來回三千元車資,加上藥材,我根本想都不用想。
老醫師八十多歲,他說要是有用,就可以繼續吃,要是沒用,就真的沒用了,他看我帶三個小孩,好像是個小孩帶小孩,就開十五天的藥給我,有用就吃,沒用就丟,不要還他。他還叫我給他地址,如果吃了有用,等到藥剩三天,就打電話請他再寄藥材給我。
藥吃一吃,我先生活過了「最後三天」,等到藥還剩四天,老醫生就主動打電話來問我狀況,那時我家已經有電話了。老醫生問:「人還活著?」我說:「是啊,只是藥吃了一直拉,看起來很沒元氣。」我很捨不得,眼淚一直流,老醫生又說要寄給我十五包,他要我安心把病吃到好,之後再算錢。後來我才知道,他不僅沒跟我算藥錢,連計程車車資也幫我出。本來我已經有給司機車資,但老醫生又幫我付,計程車司機就把我的錢留下來,説我下次去就有車資。後來我不用再去,計程車司機就說要還我三千元,我也才知道老醫生幫我付了車錢。
我先生吃這藥草大概有一年,就這樣醫好了。原本被軍醫院宣告只剩三天,結果奇蹟似地活了下來。
我們算是兩進兩出馬祖新村。先生好了以後,我先生的乾媽因為要跟女兒移民美國,所以就把16號送給我們住,當時我也有幫助乾媽度過一些錢關,所以他才想把房子直接過給我們,但我還是有拿一些錢給她,讓他當旅費。
我也就在自己家裡繼續做頭髮,直到村子搬走為止。我先生是遷村後一年多才走的,有一起到陸光住,他從軍中退休後,再去土地銀行工作,然後去台中大女兒家住,因為他有學佛,皈依,生活跟出家人一樣。算一算,他比當時被宣判活不了三天,還多活了三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