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 重要的家庭經濟

許美玉(楊媽媽),原住戶157號,桃園人,丈夫楊伯伯是江蘇人。

我跟我先生相差二十多歲,結婚後跟著他調單位,住過永安漁港、也住過台北松山,民國64年,他跟朋友頂下馬祖新村的房子,我們就在這定居下來直到遷村。

我十七歲生老大,十九歲生老二,二十一歲生老三,當時小孩都還小,我必須照顧他們,上班時間被綁死,沒辦法兼顧,所以我就在家做手工。

剛開始到村子裡時,那時大家都在做毛線衣上的花,人家會送來做好的毛線衣,我們再依照規格把花或動物的裝飾,用毛線織好縫到毛衣上,這做了兩、三年吧。

後來毛線沒了,就改縫雨傘,傘有大有小,還有做生意那種最大的傘,貨品來的時候,傘布是傘布,骨架是骨架,然後我們還要用零件串起傘布跟骨架,把傘骨一節一節縫起來,一支傘就在我手中完成。縫傘的報酬是以打計算,一打十二支,看傘的大小,一打從幾塊錢到十塊錢都有,一支就只有幾毛,縫熟了以後,速度就會加快,一天可以賺上一百多塊,等於可以縫到十打左右,但這也要看時間,如果順利把家事做完、弄孩子吃完飯,我就可以利用零碎時間做手工,白天做一做,晚上七點再繼續,做到十點多為止。

這些手工品,工廠會送到村子一個固定的點,我們想做的人就去領回家,如果貨很多,大家可以多拿,如果貨很少,就每人分一點,不要全給你做,其他都沒得做。

做完傘之後,就改做鞋子滾邊。這時大概是民國七十年,鞋子都是外銷,鞋子裡面有的有泡棉,有的沒有,滾邊很快,都是用一片多少錢來算,一天可以做到兩、三百元,但不是天天有,我們都去龍岡路上的蔡伯伯家拿,我用一個大框子去裝,拿回家做。拿回來要先擦膠,然後一邊凹、一邊槌,我做這鞋子做到工廠搬到大陸後,就沒再做手工了。

手工做了十幾年,說辛苦也辛苦,說不辛苦,好像也還好,時間都是自己的,不用趕,除非工廠趕工,不用被上班綁死,我小時候沒讀書,不認識字,小孩又小,沒人幫我,所以家裡很多事要靠自己,包括多賺一點錢也是,我覺得自己就這樣糊裡糊塗過了,人生就是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