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洪錦,原住戶幾號已忘,金門人,民國26年次。丈夫袁明坤,湖南人。
我是小金門人,民國四十七年八二三砲戰來台灣,我母親先來,後來發生爆砲戰,很多人都跑來台灣,我也跟著來,一開始在南部,後來才北上。我們來,一人發三千元,我媽媽那時候就在幫人洗衣服。我是來台灣才認識我先生,我們相差十二歲,不算差很多。
認識我先生嫁給他以後,我們就住在馬祖新村附近,一直到遷村,都沒再搬家。
我丈夫很認真,出來當兵也是一路順順升上去,升到士官長時,他不要升了,因為那時候需要駕駛,他想要開車,但那只是一等兵的工作,他也不在意,因為他說:「等到反攻大陸,回去老家開車,好了不起!」所以就去開車,然後一直開到退伍,都沒升官,他也不後悔,因為開車可以到處跑。
他的薪水半年才十萬元,錢不夠用,我就得做事貼補家用。
我們最早沒有住在村子裡,村子裡的房子是很後來才跟人家頂下。那時好像是民國五十三年左右,一開始,有人在村子門口對面佔地自己蓋房子,我們就跟他們租,我先生一個月薪水才七十五元,我們房租一個月一百多元,所以我一定要工作才行。然後我開始幫這邊軍營的阿兵哥洗衣服、洗棉被、洗大衣,我先生看我能做事幫忙賺錢,他就決定把地買下來蓋房子,慢慢蓋,也蓋出自己的房子,只是後來就被拆掉了。
我洗衣服,一天可以賺四、五元,算好了,那時候當兵的人可以出來,有時候來的人多,我就洗得多。那時候哪有洗衣機?都是用手洗,阿兵哥衣服很髒,我就泡水慢慢用肥皂刷,一件被子一塊五,洗好以後還要用手擰乾,然後在外面找樹掛起起來,慢慢滴乾,不會被偷。我現在的手變形,關節凸凸的,就是那時候使用太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