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 一百元開雜貨店

我幫阿兵哥洗衣服洗好多年,後來因為他們不能再外出,我的生意就不像以前那麼好,我先生決定來開雜貨店,他不識字,但他可以做文書,也很認真努力,他不會一直想要升官,有車開就好。

我們花了一百元買點零食、糖果、餅乾、酸梅,就把店舖慢慢做起來,那時有阿兵哥教我縫補衣服,所以我又花了大概一百元,買一台腳踩的縫紉機,幫阿兵哥補衣服,一邊開店,一邊幫人補衣服,其他的我都不會,就是簡單補補衣服上的破洞脫線而已。

我家開的小店,是現在的7-11這裡,後來存了點錢,才跟村裡的人頂下房子,終於有地方可以住。

我們生了五個小孩,當時生活很清苦。還在洗衣服的時候,我常常手牽一個、背一個,去部隊揀焦炭回來煮飯,有時候才買煤球,都是用小爐子放在地上燒飯。飯會不會燒焦?當然不會,那時候哪有煮飯,都是燒稀飯,沒什麼吃,有時候還加麵粉增加份量,有時候吃到會胃痛。

開了雜貨店以後,需要補貨,我會走路去中壢老菜市場買點東西回來放在店裡賣,我走路去,然後叫三輪車回來,因為東西很多。生意不算特別好,錢比較大的時候,一天兩、三百元,錢比較小的時候,一天五、六百元,我什麼都賣,只有菸酒不能賣,因為我沒有菸酒牌。也賣阿兵哥用的東西。

如果有賺一點,我就補一點貨,畢竟一開始只是一百元做起這家店。很多客人都是村裡或者附近的人,大家經濟差不多辛苦,有人要賒帳,我會記在牆上讓他方便,等到發薪餉時再還我就好,不用怕人跑,都是鄰居嘛!後來開始有大賣場,我的生意就慢慢不好,偶爾賣賣過路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