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7 那些年,我們玩……之二:水

馬祖新村周邊都是農田,有石門大圳灌溉水源經過,因此埤塘與水圳很多,水質也乾淨,每到夏天,村裡的孩子就會一群一群揪去玩水,但這只能偷偷摸摸進行,因為小孩溺斃的事件時有所聞,家長都會嚴禁小孩玩水,但是小孩當然不可能安分,因此玩水之後就要想辦法淹滅證據,免得回家招來一陣毒打,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曬乾自己。大家就會在水溝邊躺著曬乾,就像曬豬肉,夏天太陽大,很舒服,有時候突然被哪家的媽媽看見,就會衝過吆喝:「你們怎麼在這裡!」小孩們一聽到,呼嚕一下全溜了,怕被打。

即使曬乾全身,但媽媽仍有一招可以揪出玩水證據,就是摳皮膚。只要指甲劃過皮膚摳出一道痕跡,玩水證據立即現形,謊言被拆穿,接著當然就是處罰伺候。

13號住戶周嵩有次玩水失控,像片葉子飄在水裡,從那次起他再也不敢玩水,直到今日年過六旬,都不會游泳;50號住戶黃偉華是家裡老么,生性必比較乖巧安靜,只跟著哥哥們玩過一次水,被蛇嚇到,就再也不敢去了。

玩水不只是男生的權利,女孩們也玩,104號住戶黃齡逸與160號住戶馬小梅都在大圳裡「划過船」。黃齡逸說,村子後邊的小水溝很斜,一放水,水溝的水量又大又急,她和妹妹當時還沒唸幼稚園,就光著上半身跟著哥哥爬上板子,坐在上面,一推,就在溝裡划船,水流越強,板子滑得越快;又或者是在水溝兩邊跳來跳去,也可以玩得不亦樂乎。

當時水質很乾淨,可以摸蛤仔,只要用網子隨便一撈、把污泥抖一抖,一顆顆蛤仔就可以帶回家煮來吃;也會有鯉魚,風災後淹水,溝裡的魚還撈不完。

村裡孩子們的夏天,一個下午就這麼好玩刺激地打發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