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對現在的台灣而言,已經很稀鬆平常的標準。但在五十年以前,在普遍艱困的生活環境中來說,有得吃,就該感到萬幸,所以才會有「烤皮鞋吃」這樣的真實經歷。當年每家每戶的餐桌上,如果能有點豪奢的肉、水果或者小零嘴,比起現在的小確幸,那是人生大大的幸福。
馬祖新村住宅空間最大的特色就是樹多,不少住戶會種植果樹,例如芭樂、水梨、楊桃、蓮霧……等,調皮的小孩們就很喜歡用竹竿去偷摘鄰居家的水果,或者跑到村子外頭人家的農田偷摘番石榴、地瓜。偷來的水果,也管不了是熟還是不熟,咬了就吃,哪怕還青澀不堪,還是會囫圇吞了下肚。
外省人習慣醃製香腸、臘肉,然後晾在自家院子,這些美味的肉品在孩子們的眼中可是上等美食,一群小孩動了念,就把整串肉偷走,然後在村子外頭烤來吃。其實大人們通常都知道又是誰家小孩做的好事,或者直接喝斥,或者去跟小孩的父母告狀;不過當時小孩們這樣做,也不會被當成法律上嚴苛的小偷,因為這些行為在大人們的眼裡,這就是一群小屁孩調皮搗蛋的結果而已。
除了偷摘人家種的水果,附近空地上也有些果實可以吃。當年龍慈路兩旁有散兵坑,散兵坑有斜坡,斜坡上長很多野草莓,一串只有小指頭這樣大,很紅很紅一粒一粒圓圓的,就像一串小葡萄,很甜很好吃,一整個斜坡都是這些野生草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