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4 菜市場_三小時殺一百隻雞

在馬祖新村菜市場賣了十多年雞肉的小販朱瑞村一直住在村子附近,也曾租過159號的屋子,與160號的馬小梅為鄰,兩人也是國中同學。「在馬祖新村裡,一點省籍問題都沒有。」朱瑞村說,他本省籍的父母親與村子裡的爺爺奶奶們都相處得很融洽,小孩也都讀馬祖新村幼稚園,玩在一塊,當時的氣氛非常溫暖,沒有什麼隔閡。

朱瑞村賣雞肉很久了,民國80年左右開始在馬祖新村做生意,每天都是從清晨六點賣到九點,之後再到附近其他市場繼續賣;民國80年台灣經濟正好,生意好的時候,朱瑞村一早就可以賣掉一百隻雞,「光是在馬祖新村就可以殺十件雞,ㄧ件是十隻雞,十件是一百隻,村子的人購買力很強、很大方,生意好做,很少討價還價。」

朱瑞村說,村子逢年過節如果會做醉雞,腿肉就特別好賣,週末在外頭工作的子女們回村子探訪父母,會加菜,所以週六週日生意也會比平常好,村子拆了以後,現在所有市場的營業額加起來都沒有以前風光。

朱瑞村租的屋子大約是兩房或者三房,他已不記得,但記得有前有院子、後面是廚房,爸爸媽媽跟村子裡的伯伯、媽媽們都能以國語聊天溝通,不僅沒有後來炒作的省籍情結,人情味的濃厚不分彼此,也不管你來自何方。

「村子的媽媽、伯伯很照顧我,常常對我噓寒問暖,直到現在,李媽媽(原住戶62號李壽昌之妻)因為年紀大已經不買菜,但每次看到我,還是會問問:『生意好不好?』這份人情味,是是這時代沒有的。」朱瑞村略略感嘆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