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社區婦女畫報風格紀念照,照片中女性穿著旗袍,其上有「我遊玩到內埔 43.4.17」字樣,為馬祖新村社區36號住戶黃秀恩女士所提供。黃秀恩女士為馬祖新村第一代居民,為前馬祖社區理事會成員,熟知村內公共事務。
任何時代的女性都有紀錄美的方式與風格,現代人會將自拍照存在電腦、手機、網路上,當時的女性則喜歡使用這種畫報風格的拍立得照片。
民國時期,是一個風雲際會的年代。婦女第一次從幕後走向了前臺,自此畫報風格照片就在女士間廣為流傳,從一開始的畫報看板到日後的拍立得照片都維持一貫的畫面呈現方法與相似姿勢,風靡了很長一段時間,直至國民政府來臺後風氣也沒有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