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馬祖新村社區青年與腳踏車合影照片,由馬祖新村社區72號住戶何朱靄蘭女士所提供,何朱靄蘭女士為馬祖新村第一代居民。
早期大部分的眷村居民都是用雙腳徒步往返社區各個角落,但隨著時代演進,慢慢的腳踏車成為了馬祖新村社區居民的主要的交通工具。當時的腳踏車為鐵製車身,車型大且重,丈夫用腳踏車載著妻子、小孩騎遍大街小巷,同時腳踏車也成為當時眷村子弟上學的近距離代步交通工具。而照片中依稀可看出是幸福牌腳踏車。
臺灣腳踏車的傳入始於日本時代,國民政府來台後,進口自行車的數量曾高達年40萬輛。政府為了扶植國內腳踏車業,於1950年先管制腳踏車與部分零件進口,1954年更全面禁止腳踏車進口,因而造就了腳踏車組車廠的產業興起,腳踏車也成為1950~60年代臺灣人最倚賴的交通工具。臺灣早期的名牌腳踏車業者中,尤以五順、五聯、白兔、白鶴、幸福、飛虎、東山等規模較大,當時名氣最盛的是幸福牌腳踏車。
1956年時政府公佈腳踏車配售辦法,軍公教人員可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當時的腳踏車一律要掛車牌、繳牌照稅,一直到 1973年才取消車牌規定。